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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双月协商座谈会材料汇编
文章来源:仙桃市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6-12-26

治理全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调研报告

市政协调研组

(2017年11月16日)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曾经连续6年高居全国信访问题榜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倾听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期盼,教育部门主动作为,围绕突出问题强化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经市政协党组研究,10月以来,由主席、各位副主席带队,深入镇办和中小学校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由郭金相副主席带领市政协部分常委、委员,赴江浙地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综合以上成果,形成调研报告。

   一、我市治理工作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福祉,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多次研究教育突出问题,具体部署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确保了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探索形成机制。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我市重新修订《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处理方式:清退所得、停职待岗、扣减工资、降低等级、考核否决等。开展巡查有效监督。建立了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巡查制度,组建了35个巡查组,实现巡查工作全覆盖。同时,向社会公布治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实现监督网络全覆盖。从严查处强力震慑。今年,教育部门两批巡查组解散大小补习班35个,清退补习费38万元,处理违规教师24名,全市通报批评13所学校及校长。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在全市开展“十大名师”评选活动,引导全市广大教师争当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的人民教师。全市所有小学实施了课后在校托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方便了广大家长接送学生,让师生没有时间进行违规补课。

   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违规补课屡禁不止。学校和家长片面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导致课外补课需求旺盛,部分教师价值观偏差受到利益驱使,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在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或介绍生源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调查取证困难重重。部分学校态度暧昧甚至默许纵容,教师有偿补课分批次分地点进行,举报者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愿出面指证,一些学生和家长甚至刻意包庇,校外培训机构利诱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这些违规行为由公开转入地下,致使调查取证困难重重。违规处理力度偏弱。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依据的是教育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缺乏法律依据和强力手段,处理违规典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规成本太低,治理效果欠佳。

   二、江浙有效治理的启示

   为探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效办法,10月29日至11月3日我们对江浙两省进行了考察。江浙之行,不仅是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更是转变观念、更新思维。两省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打击“大兵团”级的“补课班”已经成为历史,剩下的都是“散兵游勇”级的“一对一”补习,其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启示一:形成“不敢补”的态势。江浙两地强化监督、评估和惩处,建立长效机制,构筑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全面治理体系,形成“不敢补”的高压态势。社会监督有效。宿迁市长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站、邮箱、短信、信箱,“五位一体”全时段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对于举报线索,件件必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论,通报处理结果,全程接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其中泗阳县通过短信向全县10万手机用户发布信息,凡提供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经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现金。三方评估有威。为确保监督全面、证据确凿、客观公正,苏州市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暗中考核各地各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考核机构常年进行调查摸底、暗访录音、隐秘摄像,定期向市教育部门提交对各单位的调查总结,由教育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和考核结论。重拳惩处有力。苏州市对严重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毫不手软;对学校的处理直至撤销校长职务,对老师的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取消教师资格并不得在本市从教。宿迁市每年开展4次专项治理行动,仅今年2月,全市受理举报108起,逐一查实,分类处理,并对影响较大的15起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实名通报、公开曝光。

   启示二:构筑“不能补”的体系。在“强堵”的同时,两省正视补习需求,采取“细疏”的方式,公益辅导与规范市场并举,釜底抽薪,断绝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利益源头。规范市场,民办型培训健康发展。杭州市严格执行民办教育机构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审批手续纳入教育管理系统,对无“安全适用教学”房屋审批或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支持具备条件和资质、平价惠民的辅导机构健康发展,联合执法取缔“黑补习班”,其中相城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之前的500多家整合到如今的100余家。财政买单,公益型补习缓解需求。南京市对于确有需求的初三、高中的早晚自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小学生放晚学后实行弹性时间离校,留校学生可在班完成作业或参加课外兴趣活动,家长自主安排接送学生时间。以上活动教师报酬由财政增加绩效工资预算,以加班、夜班补助名义发放。网上补习,普惠型辅导蓬勃发展。苏杭两市开辟网络平台,把“互联网+”应用于课外辅导,组织优秀教师利用双休、寒暑假等课余时间,在教育网开辟专栏进行在线辅导,有重点难点知识精讲的课堂教学模式,也有一对一在线答疑解惑,学生可以在电脑或手机上进行操作。

   启示三:夯实“不想补”的基础。江浙两地在“疏堵结合”的同时,更注重“引”,保障老师待遇,多元培养人才,引导社会转变成才观念,引导老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想补”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加强师德建设。南京市对全市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如实记录表彰奖励和违规违纪内容,每半年更新一次,强化结果运用,突出师德激励,严肃失德惩处,尤其规定对有偿补课等失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雨花台区不断创新,开展了师德师风约谈、“师德标兵”评选、“为最美教师点赞”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教师牢记使命、乐于奉献、赢得尊重。拓宽成长渠道。在苏州市相城区,一所理工中专完全颠覆了我们的认识:全国示范中专,现代化教学设施,最新型昂贵的实习设备,大师级的老师,朝气蓬勃的学生,仿佛走进了全国重点大学。该校负责人自豪地介绍:学校的毕业生100%就业,热门专业学生月工资过万,3年后年薪过30万,10年后自己开公司的达到40%;联想等高端制造企业直接委托学校招生并定岗培养,毕业后直接进公司。区教育局负责人证实了以上情况,并介绍,全市中专、普高招生比例已经基本接近各占一半,无论是教育培养体系,还是就业创业环境,都为每个学生拓宽了成才渠道,让各种选择的学生都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提高教师待遇。南京市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年均薪金在当地属于中高收入,追求的是生活质量,不屑把时间用于违规补课赚钱。杭州市中级职称的教师含绩效工资年收入与同级公务员相当。

   三、对我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决策,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障碍,在治理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上出实招、求实效。我们建议:

   1.认识要高度统一。良好的整治效果必须以认识的高度统一为前提。“师腐”是群众极为反感的现象,与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背道而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直接进行师生间的利益输送,扭曲了师生关系,有损师德师风,有损行业声誉,有损教师形象,有损教育公平;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加重家长经济负担,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背离义务教育的宗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各类媒体应该广泛宣传,在全市范围高度统一这一认识;教育部门应该持续宣传,让这一认识在老师、家长、学生中入脑入心。认识统一了,全社会才能参与治理,汇聚强大力量。

   2.举措要有力有效。群众最反感强迫学生“大班补习”,“课堂上不讲、补习上新课”,建议迅速出台政策文件,让治理有据可依、理直气壮。要抓住重点,对群众反感的违规现象加大惩处力度,直至取消教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令违规者痛,旁观者惧。要求实创新,勇于担当,大胆试验,仿效小学阶段的课后托管,把目前大多数中学无偿进行的午间辅导、晚学辅导(或晚自习)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物价部门据实核定收费标准,既可解决家长无力辅导作业和留守少年管理不善的问题,也可提高老师待遇和积极性、消除中小学之间收入差距,还能从时间上压制有偿补课。

   3.市场要严格规范。教育对象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补习需求必须由市场来满足。建议整合教育、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对全市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登记清理,严格准入条件,加强日常管理,具备条件、管理规范的支持其健康发展,否则予以取缔关停,切实保证社会培训机构质量。建议学习外地经验,用好网络资源,组建课外辅导教师志愿者团队,大力发展普惠性的网络教学辅导,满足学生差异化的个体学习需求。

   4.投入要适度加强。市委书记胡玖明在仙桃三中宣讲十九大精神时指出,要打造仙桃教育发展升级版,就要用好每一位教师,铺就出彩人生路,为他们提供平台、搭建舞台、全力捧台。建议建立奖励制度,对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要实行重奖,留住优秀教育人才;建立扶助机制,对特殊原因生活贫困的要及时补助,维护老师的尊严;保障经费,发展公益性的课外补习,对教师的额外劳动予以适当补贴。

5.培养要实用多元。建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全力发展职业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多元化培养人才,真正实现不同的道路,同样的精彩建议逐步形成“五五开”的初中毕业去向,让中职教育成为新常态,不再是少数,不再受歧视。


制订科学措施  实现有效治理

市政协常委、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毅波

(2017年11月16日)

 

   10月29日至11月3日,在市政协副主席郭金相带领下,我们一行10人赴江苏省宿迁市、南京市雨花台区、苏州市相城区和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就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收获丰富。个人认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要想标本兼治,必须采取“疏堵结合”的有效方式从源头治理。下面就本次考察学习情况,结合我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觉得还是应从教育入手,抓住思想这个根源性问题,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和省市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加深教师对政策法规的理解,使其充分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强化治理的重要性,从而珍惜工作岗位,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将师德作为首要标准,在全市开展“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活动,引导全市广大教师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的人民教师。通过教育引导,使在职教师不愿进行有偿补课

   2.实行中学课后服务。2017年春季学期,市教育局在全系统推行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受到家长热烈欢迎。虽然实行小学生课后托管的初衷是顺应家长需求,在作息时间上让学生与家长同步,方便家长接送、监管学生,但实际上实行托管后,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减少了,学生课业负担减轻了。由此,我建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在全市中学实行课后服务:初中学校上早晚自习,高中学校上早晚自习及双休日进行辅导。这样既顺应家长要求,又满足学校备考实际需求。因为当前虽然中考、高考进行综合改革,但对教育而言,以考择优的方式没有变,按成绩录取的办法没有变,社会对学校、学生的评价方式没有变,学校、家长、学生仍然以追求考试成绩为目标。所以,我认为初中、高中进行课后服务是必要的。实行课后服务所需经费可采取家长委员会实施方式进行,即由学校选定成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收取费用,根据课后服务课时量合理发放教师报酬,学校不得参与其中。实施中学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规范系统辅导,能够减轻家长送学生到社会机构补习的所产生的经济负担,能够对治理中学教师有偿补课起到良好的作用,一举多得,使教师不必进行有偿补课

   3.加大处理力度,加重违规者的违规成本。近年,市教育局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上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震慑了有偿补课行为,遏制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歪风蔓延势头,维护了教育形象。因此,我建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寻找适用法律依据,制定更加严厉处理措施,并切实将处理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快处理、真处理,从而加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成本,使在职教师不敢进行有偿补课。

   4.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当前,市教育局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上尽管强化了措施,加重了处理,但有的教师变换方式,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课或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由于教育局对社会培训机构没有手段进行管理,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遇到了很大困难。此次学习几个地方的先进经验说明,只要对社会培训机构采取办证审批和规范管理,就能有效管控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的兼课行为。因此,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管理专班,对全市各培训机构进行有效管理。一是对于现有的培训机构进行有效治理整顿。二是对新办培训机构实行审批办证制度,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时,将教育办学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实行“三个一票否决”——房屋安全鉴定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票否决、办学条件不符合的一票否决,以此消除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尤其对在职教师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和为其介绍生源的行为能够实行有效监管,使在职教师不能进行有偿补课。

 


用好网络平台  规范补课市场

市政协委员、市改革办副主任  陈灿

(2017年11月16日)

 

   10月29日至11月3日,市政协副主席郭金相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前往江苏、浙江,学习外地“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经验。通过实地参观和座谈交流,了解当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下面,我结合学习体会就“用好网络平台,规范补课市场”提几点建议:

   1.有关部门应对教师参与在线授课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合理的教师身份监管制度,进一步厘清公办在校教师与市场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

   目前,“互联网+教育”是发展的大趋势,“互联网+教育”也是政府大力提倡和积极构建的。从教育资源的供给方来说,网络教育平台是教育资源的补充,受教育者选择教育的机会多了,这是一种教育机会的公平。与教师有偿补课不同,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是由政府主导的,面向的是全体学生,目的是关注教育均衡,通过互联网引入优质智力资源,让学生有实际获得,进而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

   “互联网+教育”属于新兴事物,整个行业都处于监管比较宽松的状态。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将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等行为列入明令禁止的范围。而对于在职教师从事在线教育平台网络补课的内容,从教育部到各地的文件都尚未进行规范。

   作为一种新模式,我市在职教师“在线教育”不是很“热”,“互联网+”刚启步,面临诸多问题。有些培训机构自我招聘的老师,宣称是国内知名高校专职辅导教师,教师是否有资质无法保证,往往选聘的教师“讲段子”水平也远远超出了其教学水平,使用“某某老师”而非真实姓名,存在专业不符、经验欠缺等问题。师资是在线教育的核心,和国内教师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持证上岗”一样,在网络平台上授课的老师也应拥有相关资格证书。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对行业准入、师资标准、公职教师兼职在线教育等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作出明确的规定,加以规范。比如要求在线教育机构定期在平台上公布招聘老师的教师资格证,方便人们在线查询,以此避免“李鬼”事件的发生。

   2.要加强对商业化在线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引导,促使其正规发展。

   为确保在线补课的内容健康、合法,堵塞监管上的漏洞,相关各部门需要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齐抓共管。一是市网信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行使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的职能,对所有从事在线教育的机构,一律要求其申报、注册、备案,严格审核把关,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在线教育平台,予以关闭。二是市工商部门要对在线教育中网络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问题,严管严控,对违法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维护市场秩序。三是市公安局要对在线教育平台发布有关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信息、涉网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是市教育部门要对在线教育机构制定考核办法,实行积分制,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奖惩办法和退出机制,确保在线教育质量。

   3.要加强公办在线教育平台的建设,体现公益性。

   公共性是现代义务教育的基本属性。网络教育可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低成本分享,从而彻底解决补习费用高昂的问题。如果网络教育再收费的话,就更放大了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易形成马太效应,即经济条件好的人能占有更多的优质资源,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这就需要加强公办在线教育平台的建设。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资金报酬的形式,购买国内外“名校名师”开发的网络课程,通过教育平台让全市中小学生共享。二是支持学校在“互联网+教育”方面的探索,利用学校现有的网络资源,鼓励在校优秀骨干教师及教育专家,录制“微课程”等视频,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让学生学习;如这次考察的苏州相成区每个学校都有局域网,他们利用好这一网络平台,让学校优秀教师在网上免费“晒课”,让广大学生共享。

 


强化素质教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  王生菊

(2017年11月16日)

 

   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是当前我市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焦点。今年10月,我们对我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议题进行了调研,11月初赴江苏、浙江等地学习考察,收获很多,颇有感触。我市教育和发达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如何治理好有偿补课,我认为还是要标本兼治,必须正确处理好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这两者的关系,改变家长、社会对孩子的教育观念,才能从根本上有效的抵制有偿补课。我从以下四个方面,谈谈我的想法。

   一、改变教育观念,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国家一再强调要实施素质教育。高考的指挥棒不变,很多学校就要将应试教育进行到底。择业的艰难让家长认为只有考上好大学才是唯一的出路,所以很多家长帮孩子培优补差的背后是对孩子未来就业及生活的一种担忧和恐惧。支持自己的孩子读书,许多家长都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砸锅卖铁的决心,这样就不能不催生了有偿补课。

   我市教育局严抓共管,采取多种措施来治理有偿补课,可是,如何真实有效地抵制有偿补课,我认为,一是注重宣传,要正确引导家长对孩子教育观念的改变,一意孤行的应试教育只能给学生、家长、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二是教育局要实行合理科学的考试制度,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三是学校要开设综合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开发每个学生的特长和潜能,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合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我们考察的浙江省余杭区北京外国语大学橄榄树分校,提倡的“合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教育理念;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庙小学,创办了一系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让孩子们充分与自然接触,以项目化推进各项实践活动,都给了我们莫大的启示,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二、规范办学行为,让教育体现公平原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真正的教育应该是考虑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引导学生成人、成才。可是,不管是高中还是初中,每到“接分”时刻,各个学校都张贴出金榜,都是再创奇迹,再攀高峰;各学校也都私下办有快班,许多家长为了孩子读书要费尽心思择校择班择老师。所以说,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行为,直接助长了有偿补课风气盛行。今年,我市一律不准宣传、张榜,平衡办学、规范招生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我认为,市教育局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厉禁止择校行为,真正落实和体现教育的公平原则。

   三、开办社团活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教育要体现自主、多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现在,我市各类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会不会把学生逼到培训机构,而这是不是补课的另外一种形式?另外,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地方,当一个学生想学书法,而学校却没有书法老师;当一个学生想打乒乓球,而学校却没有教练。这到底是学生出了问题,还是学校出了问题?学生感兴趣想学的东西只能到培训机构去学,那么,培训琴棋书画、体育美术舞蹈等特长的培训机构是不是有偿补课?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我认为,学校要开展团体文化,共建社团。如开展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书法、文学社等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可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这样不仅可以弥补特长教育的空白,也可有效抵制有偿补课。据了解,我市实验三小、沔阳小学、仙桃中学等校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受到家长和学生的好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关爱留守儿童,让这些孩子不再感到孤单

   留守儿童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仙桃在外地打工、创业的人很多,甚至,很多上班族,他们的孩子假期无人看管,很多家长将孩子寄托在老师家补习。留守儿童群体谁来关爱?我认为,对留守儿童的有偿补课不能光“堵”,还要“疏”。市委市政府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和我市爱心社、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可以集中力量,在假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夏令营活动,让孩子们领略大自然风光,感受劳动的快乐,让留守儿童不再感到孤单,让教师尽心,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总之,教育的改革一直在路上!我相信,当教育的天平倾斜到素质教育的一端,当我们的教育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当职业在人们心中不分高低贵贱,当平等的歌声在每一个角落里响起,何愁有偿补课之风不散,何愁素质教育这棵大树不能开出艳丽的花朵!那时,我们都可以聆听到花开的声音!


齐抓共管  治导结合

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副局长  熊治国

(2017年11月16日)

 

   本人参加市政协第五次双月协商调研考察活动,收获很大,结合我市实际以及这次考察的体会,提三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运筹帷幄统筹抓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仍然存在、屡禁不止。为巩固前期治理成绩、保证后期治理效果,我们建议成立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纪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市教育纪工委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各镇办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详细制定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扎实有效推进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多管齐下联动抓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是哪一个单位、哪一个人的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对于违规补课现象,要出重拳、下狠力治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要报市纪委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将民办培训机构纳入管理范畴,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规范管理。对于家庭无能力照看、确有补课需要的学生,市教育局要出台政策,让他们合理流入民办培训机构,自觉自愿参加培训。市工商局要对民办培训机构资质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民办培训机构场所和通道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确保人身安全。物价部门要按照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于收费不规范、不透明的民办培训机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机制建设,创新思路突破抓

   要建立教育宣传引导机制。治理违规补课,不仅要“严堵”,还要“疏导”。要通过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等途径,借助“两微一端”“两台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让教师、家长和学生认识有偿补课的不良影响和危害。要建立治理有偿补课核查机制。市教育局以及各学校,要通过座谈交流、电话访问以及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对各校违规补课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对有关来信、来电、来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开展深入的核查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建立课堂教学质量管控机制。利用“推门听课、课堂随机检测、问卷调查、学生座谈”等形式,了解课堂教学过程及效果,坚决杜绝“课内不讲课外讲”等家长担心、反映强烈的现象,切实消除家长通过有偿补课提高孩子成绩的想法。


正确引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市政协委员、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  刘卫华

(2017年11月16日)

 

   带着课题,我参与了市政协第五次双月协商调研组的学习考察活动。外地的先进经验启示我们:正规化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学生素质教育方面存在必要性。一是校外教育有利于学生开阔眼界,获取更新知识。正在成长的青少年,求知欲强、兴趣爱好广泛,在校外培训中,可以不受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束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学习,广泛接触社会和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信息,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二是校外教育有利于对少年儿童因材施教、发展个性特长,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在活动中自主学习,获得更多的亲身体验。三是校外教育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学生自己动手,运用知识并发挥聪明才智和自主创造,不仅使学生在活动中经受各种锻炼,而且能有效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及各种实际操作能力。四是校外教育是进行德育的重要途径。思想品德的形成通过行为实践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校外教育活动中接触实际的人和事,能得到较深刻的感性认识和情感上的感染,往往比单纯的说理教育更有效。

   然而,我市社会上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鱼龙混杂、参差不齐,缺乏标准、缺少监管,由此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促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因此,本人建议:

   1.建立管理机制由市政府牵头,由教育、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等部门参加,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共同促进培训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2.制定管理办法。教育、工商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仙桃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举办条件,规范培训行为和日常管理。

   3.规范审批登记。凡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定,按照审批程序和设置标准,到当地教育、工商等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消防安全许可。凡是未取得合法登记注册手续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4.强化服务管理。教育部门要强化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服务,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定期举行相关学习培训活动,让校外教育机构举办者熟知相关政策、规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学,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提高办学质量。要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定期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年检。要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一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下、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取缔。


净化师德师风  规范教育行为

市政协委员、通海口镇中心学校校长  刘浩平

(2017年11月16日)

 

   本人参加市政协双月协商调研组,就“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题参与了相关调研活动,现就“净化师德师风、规范教育行为”这一课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主要是“开展三项活动、建立四个机制”:

   开展签订师德承诺书活动。每学期开学,学校要做好两个承诺活动。一是学校向社会公开承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组织教师全员签订师德承诺书。承诺书要从爱国守法、爱校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关爱学生、尊重家长等方面对教师提出具体要求,让教师对自身行为的管理变成一种自觉行动。

   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学校每学年末,要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要大力宣扬优秀事迹,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此提振士气,传播正能量。

   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利用教师评、学生评、家长(社会)评等多种形式,对每一名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划分等级记录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建立师德理论学习交流机制。学校每月要固定时间开展师德理论学习和师德培训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师德理论、开展师德讨论及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和及时处理师德师风问题,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教师素养和理论水平。

   建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机制。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开展舆情监控,加强巡查暗访,接受社会监督。定期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家长委员会成员对师德师风进行评价评议,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扎实整改。

   建立调查核实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学校要高度重视,专班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对于调查属实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产生强力震慑作用。

   建立师德师风考核机制。要将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评价考核的首要位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有严重师德问题的教师在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一般问题的教师也要在教育的基础上实行惩戒,坚决杜绝师风问题。

   建议全市各中小学校,通过以上“三项活动、四个机制”的方式,在教师队伍中大力弘扬正气,净化师德师风,规范教育行为,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6日)

 

各位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委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教育局坚持抓均衡、促公平、提质量,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进取作为,大力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及原因分析

   1.有偿补课的基本情况。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个全国性的热点话题,从农村到集镇,从内地到沿海,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学生课外补课现象,已经由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转变成了社会问题。就我市而言,小学生补课以钢琴、舞蹈、美术、篮球等体艺特长培训为重点,高年级部分学生同时补习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知识;中学生补课以文化知识培训为重点,补习各类竞赛或拔高内容,为中高考作准备。学生补课绝大部分以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但也有部分在职教师参与其中,或单独从事有偿补课。

   2.有偿补课的主要原因。中小学有偿补课客观需求旺盛,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受高考中考指挥棒影响。近年来,国家为了体现教育公平,严格实施统一考试招生,在中考时,严格控制普职比例,并根据普职比划定普通高中起分线,线下学生不能就读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录取率大幅下降。今年,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线为395分,低一分无法就读普通高中,仙桃中学录取线划到了597分,仙桃一中录取线划到了529分,中等生为了读普高,不惜花重金补课,优生为了为上理想的高中,不得不全力提高考试成绩,课外补习也就在所难免。同样,高校招生也依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今年高考湖北理科一本录取分数为484分、二本录取分数为345分,武大、华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612分,为了冲刺重点高校,高中家长和学生竭尽全力培优补差,课外补习蔓延成风。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影响了社会公平,损害了教育形象,为此,我们把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今明两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扎牢制度笼子,全天候地巡查,铁面无私惩处,形成了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

   1.在整治上加强力量。直面整治难点,构建全新监管网络,变软压力为硬任务,打一场纠偏治乱的持久战。一是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初,市教育局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专班到全市各学校广泛调研,摸底了解整体情况,掌握基本信息;随后,市教育局组织召开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委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多次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达成了从严整治的思想共识,形成了一整套治理思路及对策。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出台了《2017-2018年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工作方案》,下发了《市教育局2017-2018年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巡查方案》,建立了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巡查制度,组建了35个巡查组,进驻全市各中小学,采取学校自查与派驻巡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两月替换一次,开展为期两年的巡查,实现巡查工作全覆盖。三是明确责任主体。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点多面广、部分学校监管不力的问题,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各级各类学校为责任单位,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出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第1例给予学校主要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第2例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第3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学校校长免职处理(市管干部由市教育局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免职建议)。变教育局一家抓为所有学校都抓,变要校长抓为校长要抓,增强了监管力量,充实了整治队伍。四是层层传导压力。自去年秋季学期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5次专题会,部署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各地各校通过召开各级各类会议、自上而下层层宣传政策,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责任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市教育局派驻巡查组对各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全员约谈,对重点对象进行警示教育或提醒谈话。

   2.在追责上严格兑现。直扑主攻方向,环环相扣主动出击,严厉问责、真抓实干,坚定不移地正风肃纪。一是明确处理意见。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我们重新修订了《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仙桃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处理意见:责令其对违规所得进行清退;责成学校给予其停职待岗半年(待岗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80%);取消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五年内不得晋职晋级。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今年3月,我们组建了第一批巡查组,成立了9个工作专班进驻学校,开始第一轮治理,对全市所有学校开展全面巡查,解散大小补习班35个,清退补习费38万元。今年6月,我们又组建第二批巡查专班,采取全天候不间断的方式,对全市各地各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持续压力传导,全市暑期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逐步好转。今年9月,我们又组建第三批巡查专班,进驻各校开展新一轮巡查。三是严惩违规典型。市教育局督查专班,对全市范围内各地各校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并联合各学校专班,采取全天候不间断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违规办班、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查处违规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共处理违规教师24名,这些教师统一执行待岗半年的处分,同时取消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近万元,降低一个工资等级,本年度工资不得正常晋级(平均每月减少工资180元),对13所学校及校长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有力震慑了有偿补课行为,遏制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歪风蔓延势头,维护了教育形象。

   3.在管理上创新举措。直指管理痛点,狠抓师德师风建设,疏通大路、堵住漏洞,为治理有偿补课优化环境。一是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利用学校每半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省市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对教师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引导教师明确有偿补课的危害性,使其充分认识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性,教育教师珍惜工作岗位,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全市开展十大名师评选活动,将高尚师德作为首要条件,通过层层选拔,推出了15名候选人,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8月份,投票产生了仙桃首届“十大名师”,于9月8日教师节前夕,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引导全市广大教师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廉洁从教、爱岗敬业的人民教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巡查组进驻学校为契机,召开治理有偿补课教师大会,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在学校醒目处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学校广播、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政策。暑假前,我们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暑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市教育局治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形成治理有偿补课的浓厚氛围。三是推行课后托管。由于学生家长工作时间与孩子上学时间不对接,无法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导致很多家长只好把孩子托管给教师,变相地造成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为了堵住这一漏洞,缓解家长的实际困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们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在全市所有小学实施了课后在校托管,依托各类学生社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体艺特长,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方便了广大家长接送学生,让每天放学后教师基本没有时间从事有偿补课,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经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面临着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违规现象依然多发。虽然我们始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保持高压态势,但由于学校和家长片面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导致课外补课需求旺盛,部分教师价值观偏差,受市场利益驱使,有偿补课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在职教师个人或多人组成班子,在校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从事有偿补课,为社会办学机构介绍有偿补课生源,在社会办学机构或补课机构兼职等现象仍然存在。

   2.巡查难度依然较大。当前,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仍然是评价学校的重要指标,学校应试倾向、校际间分数攀比和成绩竞争激烈,导致部分学校对教师有偿补课态度暧昧,甚至默许纵容。教师有偿补课的形式更加隐蔽,分批次分地点进行,举报者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愿出面指证,一些参与有偿补课的学生和家长甚至刻意包庇,协助教师对抗调查。同时,无序发展的校外培训机构利诱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这些由公开转入地下的违规行为加大了巡查难度。

   3.处理效果依然欠佳。虽然我们严肃处理违规典型,但效果仍不理想。目前,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依据的是教育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仅把有偿补课设为师德红线,而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兼职,导致处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无法可依,容易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与其违规所得应受处罚相去甚远,致使补课之风屡禁不止。

   四、下段工作举措

   我们将以政协此次协商座谈会为契机,对政协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彻底整改,做到有错必纠、治病救人,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力度,全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1.进一步深化改革。着眼深层次原因,主动对接新高考,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参照外省市新高考录取“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标准依据语数外三门学科高考成绩、依据三门自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经验,大力推进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压力,认真实施“选课走班”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不断完善招生录取制度,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局面,缓解家长和学生的应试焦虑,切实降低课外补习热度,从源头上解决有偿补课多发的问题。

   2.进一步压实责任。成立仙桃市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出台《仙桃市中小学校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学校和巡查组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各地各校相应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与分管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法规和文件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实际,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3.进一步严格整治。计划修订《仙桃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责任追究办法》,与所有在职教师签订责任状,加大惩处力度,对有偿补课的城区教师,发现一次即给予行政记过,调到农村学校或教学点,一年内发现两次,即取消教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清理出教育系统。继续组建巡查专班,对全市各地各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督办检查。组织各地各校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一律按相关政策从重从快处理,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抬头反弹。

   各位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委员,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教育事业形象。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将切实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确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仙桃绿色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工商局

(2017年11月16日)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由来已久,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给学生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也给部分家庭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有偿补课屡禁不止,一方面由于学校要响应上级“减负”“提高学生素质”的号召,减少学生的课业压力、减少补课时间;另一方面由于学生面临着实实在在的升学压力,学校为了升学率、家长为了孩子的“锦绣前程”,不得不另辟蹊径,有偿补课市场应运而生。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本末倒置,“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分散了教学精力、降低了教学质量,也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家长的经济负担。关于有偿补课的信访和投诉频见报端,有偿补课问题日益突出。

   近些年来,由于立法相对滞后,监管缺位,部分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呈现出监管真空地带。尽管相关部门采取了诸多联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措施,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仍没得到有效根治,部分在职教师依旧我行我素,有偿补课现象甚至是愈演愈烈,形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结合自身监管职能,在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中,工商部门就如何有效配合实施专项整治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教育培训行业登记注册现状

   截止2017年8月30日,在我局注册登记从事“教育服务、培训、咨询”等各类市场主体54户,其中干河8户,沙嘴17户,龙华山2户,工业园区18户,河2户,沔城1户,彭场1户,三伏潭1户,西流河2户,郑场2户,其中从业者不乏在职教师。从登记的经营范围来看,上述54户没有一家从事与九年义务教育相关的民办培训机构。

   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的法律依据

   为了遏制有偿补课风气的蔓延,2008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育部门“自觉抵制有偿补课”。201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属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专门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列举了有偿补课的形式并明令禁止,即“六条禁令”。很多地方性法规对有偿补课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因此,以义务教育课程培训为主开展有偿补课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是非法的,不予核发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类似培训机构应予撤销。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学校属于公益事业单位,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中小学教师应当遵守国务院制定的《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违反规定要给予处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规定,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三、立足工商职能,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管理

   相关规定不可谓不严密,行政主管部门也三令五申,但是白纸黑字的规定为何没有得到贯彻实施,却成为一纸空文?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关于有偿补课管理规范的法律位阶比较低。从现有规范来看,直接、明确禁止有偿补课的是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尚未通过立法活动来统一进行规范,导致各地对禁止有偿补课的理解存在偏差,管理制度标准不一,更缺乏统一管理、规范的尺度。二是执法不严。各地对这类行为的治理基本上都是有关部门一下发要求,立刻抓一两个典型,“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长此以往,形成了教育领域乃至社会的顽疾。三是处罚方式及力度欠缺。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处罚措施,有关规定仅限于警告、记过等行政管理措施,而缺乏对被迫参加有偿补课的学生或家长的退款、赔偿等民事责任规定。四是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偿补课单靠主管部门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长、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方能真正有效地对有偿补课进行监督。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其中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前期已申领“营业执照”的各类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停止营业的,注销其营业执照;对继续经营的,督促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后依法登记;对拒不配合的,联合教育部门予以撤销。

   四、建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

   1.切实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公立学校教育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推进公共资源的均衡分配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要推进地方教育均衡,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异。一是师资力量的校际分配要均衡、公平。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考核、调配、平衡教师资源,普遍建立公立学校领导及教师交流、交换机制。同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缩小直至消除校际、区域和城乡差距,解决地域较偏学校教师的切身利益问题。二是学校硬件建设水平要均衡。要将学校硬件建设重心向非“重点”学校倾斜,切实加大对该类学校的建设资金投入。

   2.大力改革学生考试评价机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给学生留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活动时间,减少课外补课的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在升学录取和评先评优中不仅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更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综合素质。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变我国教育系统自身发展的严重失衡。有偿补课的出现,是当下两种教育观念博弈的产物,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我国教育自身发展存在严重失衡:作为正式学校教育补给的职业教育发展不如人意。政府对职业教育扶持力度、重视力度不够,优秀的教育资源聚集在正规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无法像学校教育那样蓬勃发展,人们对职业教育存在普遍偏见;就业市场更偏重文凭而不是技能。家长认为,孩子只有正规的学校教育这一条出路。如能真正做到教育不分贵贱、教育公平、教育机会均等,就能从根本上做到教育分流,做到人尽其才,真正实现素质教育,从而消除应试教育,进而消除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矛盾,实现补课市场健康、理性发展。

   4.加强综合监管。从工商部门现有职能出发,配合教育部门,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对登记在册的各类培训机构,每年组织一次跨部门的“双随机”联合定向抽查活动,对教育市场的各类主体进行全面抽查检查。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对有违法记录的培训机构及时公示违法行为,重点整顿;借助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对失信和违法教育主体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使“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这一监管活动长期化、固定化、机制化,营造一个干净文明、安全育人的教育环境。


主动靠前介入  密切联动发力

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16日)

 

   近年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面上排摸、联合整治、隐患排查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精心部署、靠前介入,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强势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未发生因整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推进。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纳入日常警务范畴,从组织领导层面督促基层单位全力开展整治。一是组建多部门参与的实施体系。专门成立了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内保支队具体负责,实时督导、协调各部门、各派出所开展专项整治。在市局领导的牵头下,多次召集法制、刑警、内保、治安、消防、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围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中的执法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制定针对性攻坚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推进。二是明确属地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原则方针,并要求各派出所作为最小行动单元,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制定相对应的行动方案。如城区各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所有社会教育机构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了相对应的整治方案,切实做到了“一机构一民警”、“一机构一方案”。三是夯实规范化执法的实施保障。由于公安机关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无直接处罚权,为确保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组织内保、法制支队在全面梳理涉及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相关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仙桃市公安局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导意见,并以召开内保工作会议的形式,对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与规范,从而使民警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实行项目化、统筹化的专项整治和社会宣传。在整治中,我们尤其注重与属地党委政府、教育、工商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及时成立联合工作组,明责任、抓落实,通过分组包干的形式对全市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点对点”整治。一是细排摸“明底账”。通过走访、收集办学传单、联系教育主管部门等方式,以不漏一家的标准对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摸、登记,全面掌握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具体地址、从业人员、房屋属性结构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重宣传“造氛围”。充分依托平安仙桃微信、微博,以及小区横幅板报等载体,高频开展严禁“非法办学”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在各教育培训点张贴《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就非法社会教育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告知,分析利弊、阐明政策,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密联动“出实效”。会同教育、工商等部门联合攻坚、合成作战,加大对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培训机构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安保制度等是否完善,排查水、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教育培训机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教育拒不整改的教育培训机构,通过“三防”检查、房屋租赁管理、消防管理等手段实行“立体化围剿”,确保了整治成效。

   (三)实行常态化、条块化的长效管控和人员稳控。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坚持打防并重,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一是定人定责定向打击。明确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纳入派出所日常考核,并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将所领导和对应的社区民警分别列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内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的整治,以定人定区域的方式实现定向整治打击,有效杜绝了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二是联管联防联合查控。与教育、工商等部门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定期走访、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实现联合管控常态化,确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第一时间得到流转及核查处置。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一标三实”采集工作,依托派出所固化对偏僻地区学习班、培训班等教育培训机构苗头隐患的排摸机制,对违规教育培训机构按照相关程序移交职能部门查处,防止产生防控死角。三是盯人盯事盯点处置。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立足“有事、出事、不怕事”的原则,在整治过程中专门制定了善后处置方案,在打击处理相关违规教师和关停、取缔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之后,主动会同教育等职能部门对涉及的教师、机构负责人宣讲政策法律,做好解释引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二、存在的问题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既是一项德政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社会工程。公安机关作为党委政府的“刀把子”责无旁贷,有责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此项工作。但从前期的工作情况来看,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执法上,公安部门只能从阻碍执行公务、培训场所的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查处,处罚的力度有限。同时,由于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为规避检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也越来越隐蔽,在时间上多集中在晚上或双休日进行,且多在老师家中或出租屋中进行,一间房屋,几十套桌椅,空间狭小,设施匮乏,一旦发生险情,学生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既不易被发现打击,又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

   三、几点建议

   当前,部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成了不争的事实,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从源头、宣传、教育、整治等方面全方位入手,综合整治,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体制才能取得预期成效。

   一是注重师德教育。师德教育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紧密结合教职工的队伍特点,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抓日常,抓长期,引领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着力解决好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施教行为不端、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引导教师爱岗、爱生。

   二是铺天盖地的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网络等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宣传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表明政府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决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让治理在职教师补课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三是常抓不懈的治理。按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整治专班,抓经常、长期抓,不定期对教育培训机构、出租屋等进行检查,不定期对在校学生或其家长进行无记名的问卷调查,发现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坚决查处。特别是对一些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教育培训机构,坚持“一次性死亡”法,依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是施行最严惩戒。要在现有问责追责的规定上,实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一票否决”制,对凡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一律撤销其教师资格证,并规定永远不得在本市从事与教育相关的工作。同时,对涉事教师的学校主要领导要给予辞退或撤职,通过严管重治,倒逼在职教师不敢为、不想为、不愿为,倒逼学校切实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管理。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地税局

(2017年11月16日)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迅猛,数量大,种类多,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特别是教育部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年年明文禁止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带来的税收问题,给我们税务部门日常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目前,教育培训机构种类较多,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另外,还有大量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但未办理登记的无照、无证培训机构和私人补习机构。我市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共20家,但没有一家是从事中小学教育培训的机构。这些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施教育或培训的时间周期短,办学机动灵活;二是教育培训对象不受限制,培训内容依据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而定;三是师资极不稳定;四是培训的对象大多为少年儿童而非企业客户;五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本按照市场同行业规则制定,根据教师知名度和学员多少存在一定自由度和弹性。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会计基础薄弱,涉税原始资料欠缺,发票管理混乱,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税务监管比较困难。

   (一)机构设置隐蔽,日常监管困难

   学生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通过补课使学生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因此现在各类补习班生意火爆。一些补习班为了节约成本,大多是老师租一套普通住房,每个班收容20-30名学生。这些补习班为了逃避监管,既未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办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而且大多位于学校周边的偏僻地段或民房,很难纳入税务部门的日常管理中。

   (二)有偿补课违规,对违规收入征税无政策依据

   根据税法规定,税收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取得的合法收入进行征税。目前一部分开办补习班的老师是在职教师,其有偿补课的行为,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取得的收入也属于违规收入。地税部门对其违规补课收入征税的政策依据不足,将其纳入日常征管缺少一定的法律支撑,涉及到强制执行或行政处罚时取证较难、程序极为复杂,容易出现行政诉讼。

   三、下阶段努力方向及建议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纳税意识

   由于教育培训机构尤其是个人开办的补习班纳税意识普遍较差,因此,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仙桃地税微信公众号、QQ群等媒体,宣传与有偿补课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纳税意识,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理解、配合与支持。注重向家长宣传索取正式发票是他们的权利,使家长明白,只有到正规的补习班补习功课并获取发票凭证,才能在关键时刻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行业管理

   建议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开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软硬件要求等制度办法,明确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管理的主体,并及时公布公示。通过提高和规范教育培训行业准入门槛,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在综合治理、户籍管理、网格管理、侵权巡查等方面协力配合,合理处置,积极构建健康的校外培训市场。

   (三)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对不合格培训机构的清理工作,保障学生接受规范校外培训的合法权益,真正使校外教育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向社会公开正规办学机构名单和情况,建议国税部门加强其发票控管,引导家长选择能够索取正规发票的补习机构,避免上当受骗现象的发生。

   (四)倡导公益培训

   广大家长之所以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深恶痛绝,根本在于其助长了在职教师向“钱”看齐的心理,滋生教育不公平现象。个别教师“课堂不教课下教”,为了能够在课外创收而有意“留一手”,将课堂上应讲的精髓内容保留到给学生补课时“传授”,课堂上只对参加了补课的学生“关注有加”。因此,只有杜绝金钱利益,才能使补习行为回归正常的培优补差的初衷,才能真正体现教育的公平。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公益培训机制,倡导在职教师科学合理地进行公益培训,促进教育行业健康发展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合力整治有偿补课

市物价局

(2017年11月16日)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一个现实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作为市政府主管收费的职能部门,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合力整治有偿补课。

   一、严格加强中小学校违规补课收费监管工作

   近几年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多次出台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高三年级可以根据需要以答疑、辅导形式补课外,其他所有年级一律不得进行补课。禁止以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我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群众举报,曾先后对我市部分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为确保问题不反弹,我局将切实担当教育收费监管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严禁有偿补课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格贯彻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政策

   为解决武汉等大城市双职工家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难题,根据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于2016年8月22日以鄂教基〔2016〕13号文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我市教育、物价部门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已于今年3月7日以仙教基〔2017〕1号文印发《仙桃市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为及时了解掌握托管服务收费以及是否存在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情况,我局曾于6月26日组织专班深入我市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和仙桃小学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有关问题,我局及时提出了三条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好事办好。要求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深刻理解、全面掌握省、市出台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有关政策规定的背景和出发点,按照“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二是依规依矩,自主自愿。要求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按照文件规定的实施原则和步骤,充分保障学生家长的参与率、知晓面,精心组织家长和家长委员会托管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明确好各自职责内容。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定期公开托管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监督。三是严肃纪律,切实担责。物价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的监管,坚决禁止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我局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我市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较为规范,既未出现像外地因程序不清、操作不当、标准过高等原因中途“夭折”的问题,也暂没接到学生家长有关举报投诉。我局后期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政策不变质、不走样。

   三、严格落实社会培训机构收费公示规定

   总体来看,我市社会培训机构普遍存在收费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损害了培训对象的合法权益。据实验二小反映,该校复州花园北面的社会培训机构挂牌和未挂牌的就有32家之多,其收费项目繁多、收费标准混乱亟需整治。基于此,我局拟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8号令),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我市具体实施意见。重点明确我市具备合法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在办学区域的醒目位置和收费地点公示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应当做到收费内容齐全、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收费公示内容和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将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价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