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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民主评议实践 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文章来源:仙桃市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7-06-19
    近年来,仙桃市政协在完善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对话监督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重点把民主评议作为深化和拓展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有效推动了政协民主监督由虚向实、由被动向主动、由柔性向刚性的转变。

一、注重顶层设计,夯实评议监督基础

一是优选议题精准监督。我们坚持把民主评议的选题视野放在委员提案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提案开展民主评议。2015年,我们确定了“农村广播村村响”等6件重点提案;去年,确定了“加强镇办文化站站址建设”、“加强镇办水利站人才队伍建设”等10件重点提案;今年,确定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强河道治理”等12件重点提案。这些选题既契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也回应了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有效提升了民主评议工作针对性。

二是细化流程规范监督。民主评议组织化程度,决定着受重视的程度,也决定着社会影响力。我们按照“组建评议监督组、上门知情问政、开展实地调查、提出具体建议、集中民主评议”的方式,从精心组织和制订实施方案,到视察调研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到客观中肯集中评议,再到督促整改落实、跟踪问效,保证民主评议工作环环相扣实现了把委员个人行为上升为政协组织行为、把分散监督上升为集中监督的目的。

三是加强领导保障监督。一方面,将评议议题和工作部署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按照“一名分管主席牵头、一个专委会负责、几名政协委员参加”的要求,组建评议监督队伍。去年,我们选择50名市政协委员,组成10个民主评议监督小组,对接10个部门,实行“一对一”的监督,增强了委员参与评议监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把握关键环节,提高评议监督质量

一是把好调研关。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组织各监督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取社会各界的呼声,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通过座谈走访收集相关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围绕“清理农村低保户”议题,监督组深入全市10多个村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方位、多渠道了解真实情况,为开展集中评议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把好建言关。建言质量是决定民主评议取得实效的关键。我们引导各监督组加强研究,全面深刻分析问题,提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意见建议。如针对“加强镇办水利管理站人才队伍建设”的评议议题,提出了“完善人才规划、制定发展方案、落实相关待遇、提高队伍素质”等建议,并分类提出了具体措施。这些建议被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编办等部门充分采纳,并相继启动实施了聚才工程、育才工程和塑才工程。

三是把好评议关。坚持把每年第三次常委会议确定为评议会议,按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各监督组分别评价、全体常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开展评议,为破解相关难题寻求了突破口。比如,去年监督组对“加快建设镇办文化站站址”议题给予了不满意的评价,指出了“文化部门对该项工作虽然十重视,但督办不够、落实不够;部分镇办对文化站建设不够重视,没有纳入议事日程”的问题。评议后,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召开会议,对全市文化站建设情况进行普查,重新部署了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评议监督合力

一是出台民主监督制度。八届市政协期间,我们把学习外地经验和总结本地实践相结合,把上级文件精神与自身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全省地市州政协中率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委以13号文件制发各地执行。文件对监督的原则和重点、具体形式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范,对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和保障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推动和指导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重要指南。

二是完善沟通协商方式。每年评议议题确定后,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别约谈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方法要求进行充分协商,消除思想误区。各评议监督组按照“学习一次政策、听取一次汇报、开展一次视察、召开一次座谈、交换一次意见、形成一份评价”的要求,就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具体实施等方面与被评单位搞好对接,促进了评议监督活动有序进行。

    三是健全跟踪反馈机制。一方面,每次评议结束后,市政协分别针对各议题形成评议报告,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专题报送,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开。另一方面,根据党政领导批示意见,市政协办主动加强与市委办、政府办沟通,与“两办”督查室开展联合督办,将部门整改措施和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同时,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还运用政协提案、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等监督形式开展“回头看”,推动了民主评议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