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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政协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仙桃市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7-09-29
仙桃市政协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2017.9.29
 

   2016年部门决算于2017年9月6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根据《预算法》和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政协工作职责: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市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基本形式,主要是会议制度,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协商座谈会、论证会、意见等。

   2、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3、负责市政协委员视察、学习调研、座谈、研讨的日常工作;承办省政协办公厅委托的事务,组织在仙的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等活动。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做好政协委员的思想教育、政治引导和学习培训活动。

   5、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政协委员的履职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市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6、联系和指导基层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

   7、负责市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接待来仙学习考察、调研的海内外友好人士,负责对外联谊工作。

   9、承办市政协主席办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仙桃市政协机关包括8个机关行政科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仙桃市政协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仙桃市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市政协工作概况

   2016年.市政协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在参与重点工作上履职尽责,在助推经济发展上献计献策,在促进民生改善上积极作为,在维护团结和谐上凝心聚力,为推动仙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提出了“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和重大举措,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紧扣中心大局,助推转型升级

   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努力谋大事、议难事、抓实事,为推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献计出力。

   1、协商议政谋发展大计。市政协积极践行协商民主,创造性开展双月协商,先后以“十三五”规划建议、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文化仙桃建设、互联网+卫生、规范新材料产业园发展为议题,把外出学习考察与摸清本地现状相结合,把研究上级政策与联系本地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一批高质量协商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2、咨政建言献发展实策。市政协围绕招商引资项目、特色农业发展、城镇化示范镇建设、高新区建设与发展、委员企业新上项目和扩规项目、村级小游园建设等主题开展6次主席集体视察,陪同视察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虚心听取了意见建议,视察后形成的建议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工作中予以采纳。

   3、主动作为添发展合力。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积极参与全域旅游开发、招商引资、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精准扶贫、抗洪救灾、环境整治等20多项重点工作;主动开展包挂重点企业活动,帮助健鼎电子、朵以服饰、百盛钛业、楚风米业等20多家企业协调化解招工、银企对接、改善生产经营环境、财政周转金等具体困难。鼓励、支持81家政协委员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规、加快发展为筑牢我市经济发展底盘注入了新动力。积极发动委员企业参与精准扶贫、抗洪救灾和“三万”活动

   (、回应群众期待,践行为民宗旨

   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全面小康作为履职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践行了政协组织履职为民宗旨。

   1、提案督办聚焦民生工程。市政协创新提案督办形式,由主席、副主席分别带队开展督办,并以调研视察报告等形式,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提案问题的解决。其中,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实现全市覆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稳步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展开,农村清洁工程实现市场化运作,一些提案办理的质量非常高、效果非常好。

   2、民主评议聚焦民生政策。发挥民主评议在保障民生中的作用,把民主评议的重点放在助推惠民政策的落实上,先后对交通、公安、城建、卫生、物价、教育、人社等20多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评议前,市政协常委坚持实事求是,坦诚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与各部门负责人充分协商交流,探讨解决办法;评议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促进问题解决为导向,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评议,让统筹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障、清理农村低保户等一些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3、民主监督聚焦民生实事。市政协积极推动民主监督创新,切实为群众反映情况、排忧解难。民主监督形成的社会舆论压力,转变成为了部门工作动力,使一些民生实事得到较好落实。土地整理项目工作程序和施工环境得到优化,涉农补贴资金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划转,群众对药品“零差价”满意度明显上升,校车配置与管理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市政协还就强农惠农政策、涉农资金补贴等开展对话会监督,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城区公交定价、的士增容等听证会,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发挥特色优势,打造工作亮点

   坚持立足本职,发挥优势,创新载体,增强了工作实效,展现了政协作为,彰显了政协特色。

   1、文史研究打造精品。市政协把文史研究作为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丰富城市人文内涵的重要举措,突出研究成果的社会普及和运用,连续编辑了《城市年轮》《大汉陈友谅传说集》《我的家乡仙桃》《沔阳三蒸》《沔阳名人》及《委员风采》等6本文史资料,编撰了非遗保护成果书籍《沔阳遗韵》。这些文史资料运用大众化通俗读本形式,为仙桃人全面了解家乡提供了蓝本,让在外游子记住乡愁增添了回味,为弘扬城市精神、提升城市知名度作出了政协独特贡献。市政协还组织国内史学家对陈友谅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构建了以仙桃为依托的全国合作研究格局。

   2、信息反映关注热点。把握“抓住重点,体现特色,真实准确,讲求时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优势,积极鼓励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搜集各类信息。通过信息整理上报,不仅为市领导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拓展了渠道,而且使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其中,关于完善基层公益性服务体系、禁烧秸杆等一批建议,得到市领导的及时批转,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3、对外交流扩大影响。积极参加武汉城市圈政协主席论坛、汉江流域城市政协协作会和省政协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周边城市政协开展互动交流,就交通一体化、绿色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现代服务业发展、水环境治理等区域性问题开展协商建言,为深化跨区域合作,促进区域持续协调发展,唱响了仙桃政协“好声音”。其中,关于《综合治理东荆河下游的建议》,引起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被省政协写入向全国政协提出的提案之中。此外,积极组织参加“荆楚风·江汉潮”江汉平原城市书画作品联展,推介了仙桃文化艺术成果,展示了仙桃城市形象。

   (五)、注重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实践,为政协履职奠定了良好基础。市政协也因此被评为“湖北省先进政协组织”。

   1、委员联络服务持续规范。每年开展两次集中走访委员活动,由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带队到委员单位、委员企业和委员家庭进行走访,听取意见与建议,帮助委员解决实际困难,为委员履职营造宽松环境。引导委员开展提一份提案、写一篇调查报告、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作一次较高质量的协商发言、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的“五个一”活动,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委员考核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委员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推进。大力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完善主席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发挥各专委会基础作用和界别联络作用,围绕市政协工作部署,结合市直部门实际,开展经常性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活动,形成了多层互动、协同配合的生动局面。

   3、宣传理论工作持续加强。全方位展示政协委员的履职活动和成就业绩,增强了委员做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责、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外宣传和理论研究,在省政协《世纪行》、省政协手机报等媒体刊发各类调研成果、工作经验、新闻报道《发挥政协优势 做好群众工作》获省政协群众工作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 政协办收入总计697.66万元,支出总计666.73万元。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6年收入合计69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66万元,占100%。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6年支出合计66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03万元,占86%(其中:人员支出424.9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4%,日常公用支出149.0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项目支出92.68万元,占14%。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6.73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政协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6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6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20.38万元,占总支出的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58万元,占总支出的31%;公用支出149.09万元,占总支出的22%;项目支出92.68万元,占总支出的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政协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7.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101款)。年初预算为574.02万元,支出决算为54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此项支出比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30.92万元,主要原因:奖励金调减指标。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0103款)。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此项支出比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此项支出比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4.94万元,公用经费149.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6年政府性基金无。

   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64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9.6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5%;公务接待费3.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政协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7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政协办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协办2016年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 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政协办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专项业务活动(2010305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保障(210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五)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六)其他行业名词解释。